部署解决户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周伟
本报北京9月24日电记者周伟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做出具体部署。 通知指出,国发〔1998〕24号文件是对现行户口登记制度和户口迁移政策做出的重大改革决策,也是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整体改革的又一个关键步骤。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承受能力,提出贯彻国发〔1998〕2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年内组织实施。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要继续坚持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的原则。对符合规定在城市落户的人员,各地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费或者类似增容费的费用,更不得以此作为审批入户的依据或者条件。同时,对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在城市落户的试点工作做出了部署,试点工作从今年年底开始,时间安排一年左右。